让购房者最忌惮的是什么?相信很多购房者都会说,怕价格下跌。如果开发商能保证,未来房子跌价了可以无条件换房,估计这购房吸引力就大了去了。
在余杭崇贤买了城建·锦昌年华的十多户业主以为自己也碰上了“如跌包换”这样的好事,不过开发商却说,客户理解错了,他们的“换房保障承诺”活动是针对以前的客户,后面买的客户不能享受。
“换房保障承诺”打动了购房者
2011年,余先生看中了地处余杭崇贤的锦昌年华,当时的价格在每平方米10000元左右,余先生觉得价格挺合适,于是准备下单。
买房子毕竟是件大事,在下单之前,余先生上网做了不少功课,看到某网站有这家开发商“换房保障承诺”的广告,广告上说,只要认购了任一房产品,如果房价跌了,交房前可以当时的价格任意换购一套未售及未预定的住宅或商铺。余先生专门跑了一趟售楼部去问销售员,“他们说,的确有这个活动。”
余先生最后选定了一套约100平方米的房子,总价约110万元,交房时间是在2013年1月。在签合同的时候,余先生发现,对方没有把“换房保障承诺”这点写进合同,对此,余先生也提出了疑问,可是看着销售员如此信誓旦旦,自己也就稀里糊涂地被应付了过去。签完合同后,余先生按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按揭手续。
余先生觉得,这下可以安心了,房价不跌最好,跌了也不用自己来负责,等于上了一道保险。
谁知道刚过了一年多,今年5月份,余先生和其他业主得知,锦昌年华的开发商对该楼盘大幅降价,同类型的房屋单价下降到每平方米7500元。如此大幅度的下调让余先生以及其他一起买房的业主可受不了了,于是一起要求开发商履行当初的承诺,要么换一套面积更大的房子,要么补偿差价。
开发商不认,11户业主起诉到法院
“找到开发商后,开发商却说,这房子换不来,因为我们这些业主不在活动范围之内。”余先生说,当时开发商给出的理由是,“换房保障承诺”广告针对的房源是一期1~4幢,而余先生他们买的是二期房源,根本不在范围之内。
余先生有些纳闷,回去又把开发商的广告翻了出来,“上面根本没有写针对的是哪些房源,哪怕直到今年上半年,我还从网站上看到同样的活动,同样也没有标明活动期限。”既然没有活动期限,自己买房时又得到过销售员的口头确认,余先生觉得,开发商这是在推卸责任,“如果开发商没有说过这样的换房保障,我也认了,毕竟现在楼市行情不好,不过既然说出来了就必须做到。”
于是,余先生和其他10位业主一起,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9月初,余杭区人民法院塘栖法庭正式开庭,但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和锦昌年华的开发商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拒绝接受一切采访。
“2012年时这个换房保障广告依然存在于各大网站上,这就给购房者们传达了一个错误的信息。”浙江泽鸿律师事务所的史慧锋律师表示,“而房产公司都有相应的营销部门,这么多的广告他们不可能不知道,退一万步讲,开发商至少有误导消费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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