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征收房产税首次提出后,有关于这一税种是否会落地讨论了近10年。即使2011年推出了“沪渝”版房产税,由于仅仅针对增量豪宅且税率过低,其“试水”的初衷导致先天成色不足,距离真正的房产税差之千里。但是,今年以来决策层提速房产税实施进程的意图非常明显。首先,今年3月份发布了《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将以房产税为核心的财税体制改革列为2012年十大重点工作之首;其次,在扩展和深化房产税实施试点、建立调控长效机制方面,今年管理层在各种场合的表态之密集实属空前;最后,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和房产税征收准备工作上的进展也取得了实效。近期,官方披露的“两湖版”房产税(以下称新版房产税)似乎预示着前期一系列准备将进入最后“一锤定音”的阶段了。 由于新版房产税首次针对二套及以上存量住房,纳税房屋范围直指住房资源占有不公的现状,并首次采取市场评估价的税基确定方法,第一次在实践中切中了房产税征收的要害,即累进原则。因此,房产税成为8月份房地产市场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但是,这一税收政策的出炉虚虚实实了近10年,大家对于新版房产税是否真的要落地还是充满了疑惑,而对于杀伤力是否像媒体所宣传的那样,推出的机制如何设计,对房地产市场和我国经济社会的影响有多大等问题更是众说纷纭。 房产税问题赋予中国经济的涵义之深远可以大书特书,不仅关涉调控房价,从长远讲更有助于平衡收入差距,完善税收制度,构建公共财政体系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管理层的角度来讲,推出房产税无疑想要达到上述“一举多赢”的目的,但时下权衡轻重缓急后对于短期目标——调控房价的重视不言而喻。即使是调控史上最严厉的限购和限贷政策实施一年有余,也似乎无法阻止房价反弹。今年7、8月份的房地产市场不仅“淡季不淡”,而且呈现加速回暖的迹象。 如果新版房产税能够真正地“落地”,对于打破房地产调控的僵局不啻为一大福音。如果新版房产税将二套及二套以上的存量住房纳入征税的范畴,并根据住房资源占有多寡采取累进或惩罚性的税率,将有利于改变房改以来住房资源占有不均的趋势,有利于增加存量住房供应和全面缓解住房供求矛盾。如果新版房产税采取市场评估价的税基确定方式,将从根本上改变此前一直存在的“调控成本追不上房价上涨”的局面,从而也能够从根本上扭转“房价只涨不跌”的预期,近年来我国住房投资投机需求旺盛的逻辑基础也就不复存在。 当然,房产税实施对中国经济转型也是一大利好。房产税实施将取代土地出让金成为未来地方政府稳定和可持续的财政收入来源,这将有利于地方政府职能从投资型向服务型转变,从而有利于削弱地方政府推高地价的内在动力,完善地方公共服务配套,解除制约居民消费不足的高房价问题和社会保障供给短板问题,真正实现扩大消费为主的内需主导经济增长的目标。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破除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出让外延扩张,实现招商引资和投资规模增长的经济增长模式,激励地方政府探索经济转型的路径。 但是,关于房产税是否能够打破我国房地产调控僵局,能否实现调控房价的目标,目前不仅在行业内争论很多且比较混乱,而且在学术界和业界也不存在明晰的结论,亟须正本清源给市场以明晰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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