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8月28日《工人日报》报道,为解决省、市直属机关公务员住房问题,海南省、海口市2009年开始修建近万套公务员限价商品房,并以市场价三分之一的价格销售给公务员。然而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有人在拿到房子指标后公开在网上发布信息或让中介公司代理出让,转让费最高达30万元。
初看这新闻,让人很受刺激。就在很多人还在为买一套房而苦苦努力,或者为还房贷而艰难奋斗时,公务员们只要把到手的限价房指标甩卖掉,就可以立刻赚上几十万元,让人羡慕嫉妒。换句时髦的话说,这种事儿有撕裂社会、制造群体间的对立之嫌。
根据有关规定,限价房5年之内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也就是不能买卖。但现实中,一些房产中介很会帮房主们打算——先签订购房合同,然后到公证处公证,5年后再过户。于是,便有了公务员叫卖限价房赚取“指标转让费”的事儿。
尽管当地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把政策性住房指标拿到市场去卖的公务员,一经发现立即免职,并收回指标等等,但其实问题的核心并不在此。
公务员叫卖指标实际上是一种福利兑现。在住房商品化改革之后,就没有了福利分房一说,市场上的商品房代替了原有的政策上的福利房。这就意味着,除了需要保障的中低收入者以外,其他人只能到市场上去购买商品房。但现实却是,福利房在不少地方依然以不同形式存在着。比如,此次海南公务员叫卖的限价房,其购买价格比周边商品房价格低一半,这中间的差价显然是可以在房地产市场上兑现的。
当然,这种兑现需要条件,那就是福利房和商品房是可以身份互换的。而事实上,时下的政策恰恰允许保障房上市交易,只是留了一个5年的限制。这样的限制与其说是制止炒房,倒不如说是一种炒房许可——只要耐心等待5年,手中的保障房就可以成为价格翻番的商品房。
试想,如果限价房不能进行交易,只能由政府按照当初的价格加上正常的利息溢价回购,那么限价房就会成为一个鸡肋——自己住着不舒服,甩手又甩不掉。那时,还会有人炒限价房吗?
事实上,住房市场应该双轨:商品房市场满足多数人的住房需求,它可以多元化;而保障房市场满足那些买不起房或暂时买不起房的人的需求,它应该强调功能性,因为保障的目的不是满足住房享受而是住房权利。这两种轨道之间是难有交集的,平行的两种体制既保证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又保证了居住权利的实现。但是,在一些地方,当福利房以各种名目出现时,原本并行的轨道之间就有了交集,而类似公务员叫卖限价房的新闻就会出现。此时,反思的重点应放在更根本的问题上,如果没有福利房的存在,又怎么会有叫卖的可能?说到底,是福利房为叫卖者提供了这个“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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