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欠账顺机制保长效“基本住房保障”启动立法
在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过程中,棚户区这样有着大量历史遗留住房欠账问题的区域受到官方的重点关注。
目前,在中国各地大量存在的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里,房屋危旧、道路破损、设施不全的现象非常普遍。而居住在棚户区内的居民多为中低收入、下岗后退休职工家庭。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今年两会期间与代表们一起讨论时曾动情地回忆说:“我曾深入棚户区,到那些为了国家工业体系建设出了大力的工人家里去看,确实很心酸,甚至于流泪。”
官方近年来一直把帮助棚户区居民较快地解决住房困难视为义不容辞的责任。2008年至2011年间,全国改造城市及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共900多万户。
在补齐欠账的同时,官方也在全力构建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和工作机制。
由于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状况、收入水平、家庭结构、住房需求等差异较大,因此,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推进能否适应不同情况居民的需求,显得尤为关键。
2007年官方部署加快建立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建设;2008年,国务院部署实施国有林区、垦区、中西部地区中央下放地方煤矿的棚户区和采煤沉陷区民房搬迁维修改造工程;2009年,全面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针对部分地区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2010年,官方部署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基本住房需求。
通过这一系列的努力,覆盖不同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等实物为主,以发放廉租住房补贴为补充的多层次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在中国已初步形成。
在确保供应的同时,保障房的工作机制也日趋完善。2009年,多部委参加的协调小组成立;201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成为地方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之一。
为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民心工程,官方提出了进度是“硬要求”、质量是“硬杠杠”以及分配公平是“生命线”这三项原则,并加快推进住房保障立法。目前,《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正在紧张起草中。
高培勇表示,未来,中国要大规模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关键,依然在于进一步明确界定保障性住房的性质以及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责任。以此为基础,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政府支出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范围。
高培勇指出,在继续增加政府保障房财政投入的同时,还要加快开辟保障性住房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加快完善保障房质量管理制度。加快完善保障房的配租和配售制度。明晰保障性住房产权出资人所有制。完善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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