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在庐山风景名胜区内有开发商兴建、销售所谓“大宅”。这种实为别墅的建筑群每平方米售价超过4万元,而且通过了一系列手续,购买者能拥有产权。 对此,不少网民表示,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但风景区违规建别墅的现象仍频频出现,这与处罚力度不够不无关系。欲落实景区“禁墅令”,不仅须启动问责程序,提高违规违法成本,还须约束权力并扭转地方政绩观。 损害公共利益 据报道,在庐山风景区内,建商品房等建筑有着极为严格的审批程序和限制条件,公开兴建别墅发售更是政策所不容许。 网民“叶祝颐”认为,庐山被豪华大宅鸠占鹊巢,成为富人的后花园,这对于想舒缓疲劳神经,到庐山休闲、锻炼,一览庐山历史文化风貌的民众来说,无疑是大煞风景的坏消息。而且国家级名胜风景区建豪宅公开发售涉嫌多重违规。 网民“魏文彪”说,公共旅游休闲场地被圈起来建设别墅群,是对公共利益的损害。一些地方政府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引进类似的招商项目,是一种短视的急功近利的行为,应当坚决制止。 网民“鼓风机”说,风景区内建设别墅群现象的普遍出现,一定程度上也与公众的话语权与监督权未能得到应有的尊重有关。风景名胜区属于公共财产,涉及公共利益,地方政府在风景区内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应当通过举行听证会等方式听取公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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