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湖南保利房地产公司的商品房,业主傅先生被要求缴纳一万元定金,并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确认“已经详细阅读《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于7日内签订该合同”。傅先生称当他提出阅读该合同时,被告知必须在缴纳定金的基础上,还得把首付款交清后才能得以实现。 “交了定金,签订了认购协议,这时却连《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影子都未看到,哪有这样的道理?”面对湖南保利地产的强势,一心想着买上房子的傅先生显得很无奈。 购房者称遭遇“霸王”销售 傅先生是湖南岳阳人。现年29岁的他,在长沙打拼了近10年,因为考虑结婚生子,家里一直催促他赶紧在长沙购买套住房,安顿下来,老父亲甚至为他准备了部分资金。 有了父亲的“最高指示”,傅先生说他只要一闲下来,就奔波于长沙的各大楼盘,希望找到满意的住房。在先后关注多个楼盘后,傅先生最终把目光停留在“保利麓谷林语”楼盘上。因为保利地产的品牌做得很好,“在很多地方可以看到他们的广告”,傅先生如是向记者描述。 到了“保利麓谷林语”楼盘,傅先生发现与想象中有很大区别:首先是这个地方很偏,离市区有很远的距离,甚至离长沙的汽车西站都需要转车。但考虑到楼盘的价格,傅先生几经考虑,并与家庭商量后,他决定购买“保利麓谷林语”的房子。 据傅先生回忆,6月10日,他再次来到“保利麓谷林语”楼盘,当时销售员打出各种折扣优惠的促销手段,催促签订“保利麓谷林语”的房产认购协议。看着打印好的认购协议,傅先生说他没来得及仔细看,便签字并缴纳了一万元的定金,确定购买“保利麓谷林语”的F20栋—301房。 回到家中,傅先生一边看电视,一边翻出认购协议查看。突然,认购协议中的一个条款引起了他的注意:乙方(指购房者)签署本认购协议,即表明乙方已经详细阅读了双方即将签署的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及其补充条框,并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七日内签署。但是,傅先生至今没有看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何物,里面都规定了什么内容。 随后,傅先生先后于6月13日、6月17日,两次从单位请假来到“保利麓谷林语”楼盘,质问销售人员,并要求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但销售工作人员表示,必须要交了首付以后,才能出示正式的《商品房合同书》。对此,吃过亏的傅先生对于谈话内容全程进行了录音。 “没有看到合同内容,却要签订协议认可已经阅读并接受合同条款,这是多么荒谬而令人气愤的‘霸王’销售行为。”傅先生说,他决定投诉。 记者亲身体验保利销售 傅先生告诉《法人》记者,经过投诉后,他多次到“保利麓谷林语”楼盘要求查看合同。最终,销售人员拿出其他业主的合同,交给傅先生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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