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晚,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表示,拟与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据此,歌斐资产将作为普通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制基金(“歌斐基金”),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具体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与公司共同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盛阳房地产及控股子公司阳光城(厦门)置业。 其中,福州盛阳房地产将运营的福州项目预计资金需求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公司拟向福州项目投资人民币1.6亿元,其中包括已向盛阳房地产出资2000万元,并以剩余资金向其提供股东贷款;歌斐基金拟向福州项目投资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其中向盛阳房地产增资1921万元,并以剩余资金向其提供股东贷款。 本次交易完成后,盛阳房地产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至3921万元,公司持有其51%股权,歌斐基金持有其49%股权。 另外,厦门项目预计资金需求不超过人民币11.2亿元。公司拟向厦门项目投资人民币5.6亿元,其中包括已向厦门置业出资2596.5万元,并以剩余资金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歌斐基金拟向厦门项目投资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其中歌斐基金受让鑫秋夏商贸持有的厦门项目公司48.07%股权(即原出资额2403.5万元)后,并以剩余资金向厦门置业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交易完成后,厦门置业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公司持有其51.93%股权,歌斐基金持有其48.07%股权。 据介绍,公司及歌斐基金向项目公司提供的资金仅限于用于福州项目和厦门项目开发之用。 阳光城表示,公司与歌斐资产开展合作,有助于满足福州及厦门项目的建设需求,增强项目开发的资金配套能力,有效推进项目的开发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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