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二季度5件典型案件查处结果 星河湾鄂尔多斯违法占地在列 为发挥查处典型案件的示范作用,国土资源部决定,向社会公布5起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查处的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处理结果。这5起案件是: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府违法征地、星河湾房地产开发公司违法占地案,山东省滨州市泰丰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宁夏自治区吴忠市中节能太阳山光伏发电公司违法占地案,云南省寻甸县政府违法批地案,甘肃省肃南县海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越界采矿案。 据悉,5起案件涉及的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既查事又查人。目前,行政处罚和对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处理均已落实。 其中,对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府违法征地、星河湾房地产开发公司违法占地案,近期,东胜区政府对违法用地和地上建筑物作出了进一步处理:已占用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尚未取得用地手续的用地,将尽快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后依法供地;建设占用的临时用地,项目建成后即予以拆除;尚未占用的、已用于河道治理、绿化、平整的土地,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已没收的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已公开拍卖。 为此,鄂尔多斯市政府已向自治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东胜区政府和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局已分别向鄂尔多斯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鄂尔多斯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分别给予东胜区政府区长蔺健行政警告处分,原分管副区长韩广源行政记大过处分,现分管副区长高占胜、区长助理兼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丁茂林、区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宝林、区建设局局长刘斌、区规划局局长韩耀庭、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奇军行政记过处分,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文斌行政记大过处分。星河湾公司副总经理温晓斌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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