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开发商“已解散” 行踪隐秘的开发商究竟藏身何处?记者看到“福州市农工商联合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工商登记中的地址栏模糊地写着“福州市连江路五里亭”,其主管部门“福州市农垦”,且该单位持股比例为100%。 几经周折,记者从福建省农垦局了解到,“福州市农垦”的全称叫作“福州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 随后,记者联系了福州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李总,他称福州市农工商联合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经解散,作为主管部门也不知此事应如何解决。记者质疑为何其工商年检状态正常时,李总给出了一位王姓人员的电话,称相关情况可以问他。当记者联系上这位王姓人员时,他称边达大厦的房产证问题正在协调。当记者询问业主们要去何处找开发商时,他又称自己并不是福州市农工商联合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责人,该公司已解散。 房产律师:开发商严重侵权 业主们该怎么维护自身权益?福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处长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称,开发商不协助业主办理房产证的行为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若实在找不到开发商,业主们可联合寻求政府干预。 福建省房产律师网张安力律师认为,协助业主办理房产证是福州市农工商联合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定责任。同时,根据《合同法》规定,开发商与购房人签定合同后,就必须全面地、适当地履行合同。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张安力律师建议,对于这一违约责任,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对延期办证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或者要求开发商退房,并支付违约金。该公司仍在工商部门正常年检,就可以证明其未破产,业主们可以把该企业及主管部门福州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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