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雪梅)昨天,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核验工作的通知》,伪造《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当事人将被记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在北京买房,并且终生不能在北京办理《工作居住证》。
部分家庭造假证骗购住房
去年2月17日,本市颁布了最严住房限购令,其中规定,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对无法提供北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北京市向其售房。而持《工作居住证》的人员,在本市购房享受市民待遇,也就是说没有北京户口,但持有北京《工作居住证》的家庭,可以在北京购房。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已有4000多户家庭持本市《工作居住证》在京购房,有力地支持了优秀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但是,近阶段本市出现了部分伪造《工作居住证》骗购住房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相关规定,也对本市严格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各项政策造成了不良影响。
伪造者永久取消办证资格
昨天发布的《通知》中称,为了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加强《工作居住证》管理,严肃惩处伪造《工作居住证》骗取购房资格的行为,市住建委、市人社局将进一步完善审核程序。
市住建委要求,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区县网签窗口应认真核对《工作居住证》等信息并在网上如实填报,市住建委汇总后,由市人社局进行核验,未通过核验则不予办理购房手续;在此基础上,市住建委将会同人社局加快完善信息交换机制,尽快实现网上自动核验。
对于造假者,市住建委和人社局将严厉打击。发现伪造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行为的,两年内本市不得向其销售住房。市人社局将伪造当事人记入黑名单,今后不予办理《工作居住证》;涉及伪造《工作居住证》当事人所在单位责任的,将所在单位记入信用记录,暂停其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的资格。此外,对伪造及协助伪造材料、提供虚假信息及隐瞒家庭住房状况,涉嫌构成犯罪的个人或单位,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一些开发商和经纪机构也在伪造购房资格的环节中起着“推销”和“牵线搭桥”的作用。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肃惩处违规售房企业。对未履行购房资格材料收缴核查义务、未如实填报核验信息的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将停止网签,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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