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的草地、蓝色的厂房、正在开发建设的土地······这些都可以在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例行督察组的电脑上看的一清二楚。5月10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例行督察组在海南儋州展开工作,工作人员利用卫星系统进行内业核查,并利用可移动卫星定位系统实地查核考察疑似违规用地。
记者从当日召开的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例行督察媒体开放日上了解到,截止4月底,三个督察组已完成第一轮例行督察任务,分别结束对海南省万宁市、广东省阳江市和广西北海市驻点督察阶段的工作任务。发现该三个地区除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在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还存在违规下放土地管理权限等11类问题。
一是违规下放土地管理权限;二是未按照专项指标确定的用途审批使用土地;三是部分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四是未严格执行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规定;五是欠缴土地出让金;六是违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七是违规发放或延长建设工程临时规划许可证期限;八是省级重点工程违法占地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较大;九是发改部门未经用用地预审违规审批建设项目;十是土地成片开发框架协议不符合相关规定;十一是房地产用地违规“毛地”出让。
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局长陈有华介绍,目前正在进行第二阶段三个城市的例行督察,预计5月底或者6月初可以结束,全部驻点督察工作结束后,各督察组对审核和核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和确认,在书面征求各督察地市政府意见的基础上,由审核处统一形成《例行督察报告》,报国家土地总督察批准,于7月分别向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人民政府发出《例行督察建议书》,同时向三省区国土(环境)资源厅发出《改进工作建议书》,并随时跟踪整改计划,预计将于10月对今年的例行督察地市整改情况进行统一验收。
据介绍,该局督察江门、阳江、北海、贵港、万宁、儋州等17个例行督察地区。四年来,共例行计追缴土地出让收入30.6372亿元,督促支付征地补偿费2590万元;补划基本农田21.32公顷,盘活批而未用土地122.56公顷,收回闲置土地566.35公顷;促使工业集中区核减规划建设用地规模205.4平方公里,17个市(县)完成了城市基准地价的更新工作。
自2008年开始土地例行督察试点至今,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督促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1486起,收缴罚没款5132.23万元,复耕土地424.72公顷。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移送或者联合办案97件,已有1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76人受到党政纪处分,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不力被问责,8人次被警示。
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局长陈有华介绍,广州督察局的例行督察全程接受社会监督,2012年的督察工作有三个特点:“思路上减量增质,内容上重点监督政府机构用地全部纳入例行工作范围,程序上更加完善:全国9个局采取先行开展自查程序、开发离线自查系统、完善例行督察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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