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楼市进行“微调”,总是地方政府难以抑制的冲动。
日前,扬州市财政局、房管局联合发出通知称,从今年7月1日起的一年内,在该市购买相应标准的成品住房,将获得房屋合同价款4‰~6‰的政府奖励。消息传出后,立即引起多方关注。昨日(5月8日)下午3时,该通知被撤下,但在两个小时后,扬州市房管局官网再次挂出。
此前,佛山、上海、芜湖、象山等地试图对限购政策进行“微调”,但最终都叫停。
扬州的这次行为是在救市?中国房地产协会一位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扬州此举严格来说谈不上救市,只是一种降价行为,“政府做了开发商的行为,由政府做担保,从而达到开发商降价跑量的目的,这有利于政府、开发商以及购房者三方面的利益。”
记者昨日曾致电住建部新闻处,但一直未能获得回复。
《通知》发布一波三折
据扬州市房管局和财政局联合发出的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的一年内,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者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指所购房屋本身的价格,不包括车库、车位和公共维修基金等价款)6‰的奖励。对于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对于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4‰的奖励。
此外,对于申请奖励的成品住房,必须为个人在该通知执行期间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新购买的,且在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中载明为成品住房的商品住房。
昨天下午3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扬州市房管局网站和扬州市财政局网站看到,上述通知已被撤下。但在两个小时后,扬州市房管局官网再次挂出该通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扬州市房管局,该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是有这么一回事,但是为何撤下之后又被再次挂上去,这个我不清楚。”
新政是否有可能被叫停?扬州市财政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政府就出台过一个关于加快推进成品房开发建设的通知,此次推出的购房补贴只是配套的相应办法,现在政府暂定是一年,是否会被取消,我们不清楚。”扬州市房管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我们推出的政策符合规定,不会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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