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提供保障性住房是民生和房地产调控的重大事项。现已明确今后数年新建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目标。据估计,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所需资金要高达1.3万亿元以上。如此巨额开支,仅仅依靠政府财政投入是不可能的,政府大包大揽模式也不是一个能保证较高效率的好模式。必须积极引导、拉动社会资金的参与。
加快提供保障性住房是民生和房地产调控的重大事项。现已明确今后数年新建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目标,具体划分为各地的建设任务。据估计,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所需资金要高达1.3万亿元以上。如此巨额开支,仅仅依靠政府财政投入是不可能的,政府大包大揽模式也不是一个能保证较高效率的好模式。必须积极引导、拉动社会资金的参与,才能顺利实现目标。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鉴于各地经济适用房、“双限房”供给方面漏洞甚多、弊病丛生、管理成本甚高而扭曲现象防不胜防的现实,除“共有产权”式的有利于封杀套利空间的经济适用房之外,我们原则上并不支持再继续提供完全产权经济适用房,这里主要讨论如何通过PPP提供廉租房和公租房。
一、关于廉租房的PPP提供模式
廉租房不可能由市场自行提供,但政府引导、拉动非政府资金参与建设仍是必要和可能的。可通过以下几种PPP方式。
建议一:政府与投资机构合作,通过建设—转让(BT)的模式提供廉租房
BT是Build(建设)和Transfer(转让)两个英文单词的缩写,BT的含义是:政府公共部门通过合同约定,将拟建的项目(在这里即为政府规划中已确定建设的廉租房)授予投资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投资人按照政府要求,在得到合同确定的政府特定政策支持的条件下,承担工程的融资和建设,合同期满后政府按照合同的约定回购该项目。
BT方式的基本操作过程是:政府公共部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一个项目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一个包括政策支持内容(如优惠条件提供周边开发权等)以及回购内容的合约,项目公司根据此合约进行融资并建设,项目建成后项目公司根据回购的相关条款转让给政府的相关部门。政府接收部门根据回购条款一次或分次将资金付给项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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