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南镇政府准备安排给我的二次安置地明显偏僻许多,两个地段之间地价差每平方米1万多元。”叶祖地说。更令他难以接受的是,鲤南镇政府给他家安置时,竟然把本属于他的58.87平方米拆迁安置地给“丢”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明明写着,我的拆迁房屋占地面积是157.95平方米,现在只剩下99.08平方米,凭空缩水58.87平方米,这叫我怎么会接受这样的再次安置?”叶祖地告诉记者,缩水的面积按政府方面的说法是,这部分拆迁面积被安置到了他弟弟名下,“明明是我的地,政府怎么可以未经我允许就安置到了我弟弟名下?再说,即便安置给我弟弟,政府也应该拿出证据来,可是政府至今仍空口无凭,拿不出任何证据!”
在叶祖地给记者出示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显示,有关其父叶高珠58.87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的内容确实是在只有叶祖地一个人签名的同一份安置协议里,且把这面积一并分给了叶祖地。
“政府所签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都不当真,政府公信力何在?”叶祖地越说越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仙游县政府:争议部分的58.87平方米安置给了叶祖地弟弟
对于叶祖地拆迁安置遗留问题,仙游县委办主任科员黄国云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由鲤南镇人民政府(甲方)、仙安村委会(乙方)和叶祖地(丙方)三方参与者的草拟《解决叶祖地拆迁安置遗留问题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协议书》中提到安置面积时称,“根据1999年8月19日《拆迁安置协议书》中确定的安置面积99.08平方米,按90%折成实际安置面积为89.17平方米。”安置座落地分为两处,一处是座落于鲤南中心小学北大门对面的二坎店面,占地面积为96平方米;另一处安置地(待建)是座落于鲤南中心小学南大门东侧61#安置地,安置地面积60平方米左右(记者注:因地段价值差异,政府同意按1.6倍面积进行二次安置)。以上两处占地面积共156平方米。
《协议书》还提到,由于61#安置地尚未规划建设,同意给予叶祖地支付一笔现金作为过渡费。在这份《协议书》中,因58.87平方米的安置问题双方仍存在较大争议,无法答成一致意见,这份《协议书》最终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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