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包还是工程转包?
闽西交通工程公司龙岩湖城高速公路LA2合同段项目部否认张屋坝隧道和东心岗隧道存在转包的情况。吴添魁告诉记者,隧道工程劳务承包给陈乃华,由陈乃华方面只提供劳务,以及一部分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小的设备。项目工程中所需要的主要材料全部由项目部采购后按图纸用量提供给班组,混凝土、钢筋等都由项目部统一加工。
“这个项目的主要材料由项目部提供,主要设备如数码加工机、混凝土搅拌站、监控检测仪器等都由项目部拥有并使用,主要临时设施包括主要便道、临时电力线路、大型加工场、预制场等,也有项目部统一布置,统一建设”,吴添魁再次强调,“班组人员只提供劳务和一些易耗品设备,不存在转包的现象”。
吴添魁否认了此前陈名礼在向相关部门反映此事时提到的投资1400万元的机械设备费和2100万元的流动资金,“工组在进场时在人员、设备以及前期临建工程投资不到1000万元,后期所谓的2100万元流动资金更是胡乱编造的”。
“在项目设立之前,我们公司的领导不认识陈名礼,更不可能和他约定3%的结算方式”。吴添魁十分肯定地说。
工程是转包还是劳务承包,谢贤云律师给出不同说法。“如果是劳务承包,陈名礼怎么可能去花那么多的钱去购买和租用设备,对方也没否认他的前期投资。真是劳务承包的话,所有的机械设备、材料都该由项目部提供,但实际上,陈名礼投资了三千多万用于设备和流动资金”。
“混凝土、钢筋是陈名礼向项目部购买的,而非项目部提供,这只是因为整个工程要求使用统一的材料。但其他的设备,比隧道施工所需的挖掘机、装载机、台车、输送泵、空压机、发电机、临时建筑、工棚等,都由陈名礼方面购置和建设”,谢律师补充道,“虽然没有签署书面合同,但我认为这是事实转包合同,而非对方提出的劳务承包,闽西交通公司存在明显的工程转包牟利行为,其借口劳务分包,实质为逃避法律法规责任。”。
在隧道项目款项支付情况上,双方也存在分歧,闽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提供的材料表明已经向施工方支付87603451.01元,超付12145880.51元。而谢贤云律师则表示,陈名礼只收到8300万元,闽西交通公司还拖欠他们7066万元未结算,现在业主正组织双方进行核对核算。
据吴添魁介绍,闽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已将此工程纠纷向永定县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予4月6日正式立案。谢贤云表示还未收到法院方面的通知,若有起诉,将马上提起反诉。
本网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
(福州新闻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