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2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近日批转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今年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地产业内分析预测,深圳、广州有望接棒上海、重庆,入围第二批试点房产税改革的城市名单。受访专家认为,当前的改革方案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向存量房征税是大势所趋,并可考虑先对小产权房课税。
扩容深圳广州或入围第二批试点名单
密集释放的政策信号显示房产税试点扩围已箭在弦上。此前不久,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年会上表示,要健全税收制度,包括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研究制定房产保有、交易环节税收改革方案。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要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随后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今年要认真总结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
2011年1月28日起,重庆、上海两地正式启动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时至今日两地试点已一年有余。一位多次参与财税部门组织的座谈会的专家曾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财税部门过去一段时间内为进一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积极调研,听取各方的看法。
如果扩大试点范围,哪些城市将入围一直广受猜测。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应当选择不同类型具有代表性的城市。房价较高、市场相对成熟、二手房代替一手房成为交易主体的一线城市可能性比较大,但也不排除其他二三线城市成为试点的可能。
日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近日表示,上海和重庆的试点,出现了正面效应。下一步要总结经验、优化方案,在多个地域稳步推进,包括广州、深圳。
“最近业内的确有这样的传闻,我也认为是有可能的。”世联地产首席分析师王海斌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说。在他看来,上海、重庆试点一年多,很多问题都已经暴露了出来,再次进行试点有基础。并且,当前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已经走向制度化,房价已经基本控制住了,甚至部分地方出现了回调,现在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地方财政资金来源问题,征房产税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最后,试点需要选择在房地产市场发达的城市,广州、深圳符合这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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