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处表示无权制止买卖
该小区管理处服务中心一名负责人向业主们表示,管理处也不主张开发商卖车位,固定车位的固定锁也不是管理处安装的。开发商以长租为名一次性把30年的车位租金收走,管理处就没有收益了。这位负责人表示,开发商去年12月向业主出售了16个固定车位。由于业主当时的首次抗议,开发商暂停了出售活动并取消了一个。另外15个仍然维持合同,此次给15个固定车位加装了固定锁。这位负责人说,对于开发商的出售行为,管理处无权制止。
业主们在管理处没有找到“说法”,就涌向地下停车场。业主们逐栋寻找固定车位,将15个固定车位的大多数固定锁都砸掉了。有几个固定车位上停有私家车,无法动手就放弃了。
记者在物业管理处了解到,金地上塘道项目是金地集团开发的大型住宅区,有总户数2014户,配套有车位数1540个,在新建项目中车位配备比例是较高的。许多业主表示,小区车位资源比较充足,如果改为固定车位,必然降低使用周转率,将人为导致停车难。还有一些业主表示,小区车位是公共设施的一部分,业主的购房款中已经包括了小区一切配套设施的价格。开发商不能把业主买下的东西再次“卖”给业主。
开发商将拆除固定车位
在民治街道办现场负责人的协调下,开发商与业主们见面并作了答复。
金地开发商派出的代表在现场表示,这些固定车位是业主一次性支付30年长期车位使用费后取得的。2011年12月24日,业主们对出售这种固定车位的行为进行了抗议,公司也进行了答复和整改。此次15个车位属遗留问题。这次将按照街道办事处意见和业主要求再行整改,拆除15个固定车位的固定锁。
该小区一名购买了固定车位的业主表示,他当时因为“跟风”花了近10万元买了车位,但只有和开发商订的合同,并没有国土建设部门发的产权证,他很担心30年里谁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对这次业主维权他表示理解,希望依法协商解决。
开发商卖车位极易引发业主不满,几乎成为小区物业的“雷区”。深圳和成律师事务所何庆东表示,根据国家物权法和广东省相关条例,小区车位的产权属性属全体业主共有,应为全体业主共同使用。小区车位在法律上没有独立的单个产权,也不能单个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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