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只有同时以“压”与“保”两条腿走路,才能取得最终成功。这其中,不管是以房产税取代限购令、还是首套房贷保护性政策的推出,都是调控政策革新的应有之意。
楼市调控的基调渐次明朗化。近日落下帷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明年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将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业界将此解读为,2012年房产税征收范围扩大已成定局。在多地限购令即将到期的敏感时刻,房产税酝酿进一步发力,是中央对楼市调控的重新布局,有助于缓解对限购指令的依赖情结。
不可否认,强制限购令堪为本轮楼市调控的“杀手锏”,直接将投机资金屏蔽在外,抑制了房价的飙涨之势。而作为一项行政指令,许多地方的限购政策都在今年年底面临到期的问题,来年这一政令是否续期就成为了各界关注的话题。可以预期的是,一旦这项政策松绑,必然会遭致炒作资金的大规模回流,进而带动房价报复性反弹。
事实上,限购令本就是一项应急之举,本不属于市场自发调节范畴,不可能承担起楼市长期调控重任,亟待新的楼市调控政策给予“接棒”。可以说,房产税征收范围扩容的重要目的,就是让税收杠杆取代行政强制指令承担起楼市调控重任。其运作机理在于,通过提高所有者持有物业的成本来打击炒房行为,进而戳破楼市泡沫、向市场释放出闲置房源,最终优化楼市供求结构。
从上海与重庆的房产税试点实践看,我国房产税不仅要扩大执行的地域范围,而且还要在制度层面给予积极支持。诸如:强化住房信息各地间的联网进程,为房产税顺利执行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逐步将所有商品房保有者纳入征收对象,以提高房产税的威慑力;避免房产税被误读为惩戒性税收,在大面积征收房产税的同时减少对契税等重复性税收的征缴,并向公众公开房产税具体流向。
当然,我们在楼市调控中强调打击投机绩效的最终目的,就是恢复商品房的消费属性,让广大刚性需求者有房可买。首套房贷者基本上都是自住的购房人,相关政策应当对首套房贷的执行标准进行硬性规制,而不应留给银行过多的弹性执行空间。
楼市调控只有同时以“压”与“保”两条腿走路,才能取得最终成功。这其中,不管是以房产税取代限购令、还是首套房贷保护性政策的推出,都是调控政策革新的应有之意。而且,随着楼市买卖双方博弈渐入深水区,相关调控举措应当更多地表现出与时俱进的果敢和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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