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楼市细则走向不明朗 媒体称地方政府软抵触
至少7城市政策将到期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发布通知,明确规定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为此,全国至少有40多个城市出台“限购令”细则。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在已经出台限购限价政策的城市中,至少有合肥、石家庄、长春、贵阳、青岛、厦门、中山等7个城市公布,政策执行的截止日期为今年12月31日。
如青岛市规定,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到2011年12月31日,在本市市区(所辖七区)实施住房限购措施。石家庄、合肥、厦门和贵阳均在2月份出台住房限购措施及实施细则,明确说明政策到12月31日终止。
广东中山市政府11月10日批转市住建局和国土局提交的《关于稳定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的意见》,要求发文日起至12月31日止,全市商品房价格超过5800元/平方米者暂缓销售。中山市采取有效期仅51天的“限价令”,有别于其它城市此前的调控政策。
5城市态度未明
楼市成交清淡,房价已开始松动,逐渐步入下行通道。在这个敏感的关键时期,限购令何去何从,引发各方关注。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9日召开会议,会议提出:“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截至12月11日,海口、福州、厦门、长春4个城市相关负责部门均表示将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楼市限购政策延续,而限购限价令即将到期的贵阳、石家庄、合肥、青岛和中山尚未明确表态。
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海口市“限购令”没有明确截止日期,明年将继续执行国家宏观调控相应政策。
厦门国土部门表示,厦门的限购政策在年底到期后将自动延续。
做类似表态的还有本无明确期限的福州。福州市房管局市场监管处处长阮观伟指出:下一阶段,福州市将继续执行中央有关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巩固现有的调控成果,并继续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让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有关人士也强调,只要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没有大变化,长春今年出台的包括限购令在内的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措施明年将会继续执行。
- 2011-10-27全国人大常委称楼市限购政策太严厉 呼吁调整
- 2011-10-12佛山放宽楼市限购政策发布半天即被暂缓执行
- 2011-08-19楼市限购政策何去何从充满悬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