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 海峡都市报
海峡导报 石狮日报 晋江经济报
福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福建企业文化网
文明风网 国防教育网 妇联新闻 福建工会
报纸旧版 集团邮箱
报社传稿 远程访问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房产> 要闻 > 正文
土地法修订拟力推农地入市 小产权合法化悬疑
www.hyyz888.com 2011-11-22 10:2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我来说两句

农地入市进程

记者致电和王参加同个年会的人士了解到,不少专家均认为目前农村土地政策可能要迈出比较重大的步伐,其中将涉及到农村土地上市的合法化。

一位主持上述土地年会“城乡统筹发展与深化土地资产制度改革”分会的人士指出,新提法意味着将来农村集体土地很可能可以直接上市出让进行项目建设,而不用通过本地乡镇企业进行;即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农村集体土地可以直接转让给乡村之外的企业从事经营生产。

“这个重大的改变,将使得集体土地可以和国有土地以同等区域相同的价格来拍卖,其主要收益将归集体和农民所有。”这位人士说。

据了解,04年8月底通过的《土地管理法》规定,除兴办乡镇企业等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研究员李国祥解释称,过去农村土地从事建设,除了乡镇企业利用外,都需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而若未来农村土地直接上市,意味着过去的土地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都需要修改。

而这样的修订也最难。

李介绍,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及目前的“十二五”规划,尽管都提出了“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以及农村土地可以和国有土地同等上市的相关情况,但迄今国土法仍在修改之中,除局部试点外,农地入市暂无最新法律依据。

“因为农村集体土地直接上市,导致地方政府卖地收入大降,而村集体和农民将会大大受益,这样地方政府难免抵触。而农村土地既然可以上市,则土地承包法中应该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等具体做法,给以明确界定。”

责任编辑:黄惇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看房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