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12月31日电(记者刘明洋)香港特区终审法院31日下午裁定,批准特区政府律政司就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获批保释提出的上诉许可申请,黎智英须即时还押候审,并排期至明年2月1日处理有关上诉。 终审法院当日开庭处理律政司提出的有关上诉许可申请。案件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常任法官张举能、常任法官李义审理,3人均为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 黎智英分别被控欺诈罪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分别于12月3日和12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出庭受审,两案均押后再审,黎智英申请保释均遭拒绝。12月23日,黎智英再向特区高等法院提出保释申请,获得批准。律政司不服决定,其后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并要求法庭在颁布上诉裁决前将黎智英再度还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