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推出两岸融合发展36条措施,紧紧围绕“一岛两窗三区”战略定位,努力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先行区—— 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两岸要应通尽通;努力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这为我们做好对台工作明确了努力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 推动两岸融合发展是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初心和使命。平潭认真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和福建省委出台的《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一岛两窗三区”战略定位,着眼台湾“基层一线、青年一代”,勇做探路者、当好摆渡人,出台了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先行区的“36条措施”。这“36条措施”,既“着眼大局大势”,又“注重落实落细”,可以说是“干货满满”。 一 提升经贸合作畅通 推进台湾农渔产品交易中心建设。建设台湾农渔产品交易市场,推动线上与线下、有形与无形市场联动发展,打造台湾农渔产品进口的主通道。 实施“两园”提升工程。加快澳前台湾小镇和台湾创业园“腾笼换鸟”,修订完善扶持政策,开展产业链招商,将澳前台湾小镇打造成台湾风情小镇,台湾创业园打造成两岸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推进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城市建设。推进冷链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加工食品及其他特殊商品物流运输服务。建立两岸冷链物流服务合作机制,成立两岸冷链物流服务联盟。 推进医疗健康产业合作。设立闽台医疗合作创新中心(园区),实施灵活开放的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政策,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支持有条件使用台湾地区已上市的医疗器械和药品。引进台湾养老服务企业落地平潭。在岚台资医疗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按大陆同类企业标准执行,享受同等税收优惠政策。 推进对台农业合作。打造闽台农渔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区,引进台湾农业的先进技术、经验和管理模式,打造特色农业、精致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区。 加快对台金融合作步伐。积极推进平潭海峡证券项目落地,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设立平潭“海峡板”。探索在区内金融机构试点开展人民币与新台币直接清算与结算,推进新台币现汇交易。 提升对台贸易便利化水平。实施对台小额贸易优质品牌产品“先放后检”监管措施。争取将平潭两岸检验检疫数据交换中心升级为两岸经贸数据交换中心,实现岚台经贸和人员往来的数据互换互查。 建立两岸企业家交流合作机制。加强与两岸企业家峰会产业小组的对接联系。发挥岚台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的桥梁作用,推进两岸经贸合作。 二 推进基础设施联通 推动两岸四通先行工程。加快平潭海峡公铁两用大桥建设,推进京台高速平潭段和京台高铁平潭站建设,预留台海通道,为未来两岸通高速高铁做准备。 拓展岚台直航航线。加密平潭至台北、台中客运航线,降低票价。优化航线组合,“大、小三通”互补,逐步增加岚台货运航次,实现平潭至台北、台中、高雄周班货运直航常态化。今年7月,新开通平潭至高雄客运航线。 开辟对台邮轮航线。加快金井邮轮码头改造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争取2020年开辟对台邮轮航线。 完善对台口岸配套设施。加快建设海西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隔离中心、澳前保税物流园二期、快递物流中心、两岸邮件处理中心等项目,为两岸特色贸易发展提供支撑。 三 加快能源资源互通 探索台湾能源供应新路径。发挥实验区对台港口航运优势,争取福建省石油、燃气等台湾资源紧缺领域市场化合作项目落地平潭。 维护台湾海峡清洁和生态环境。积极参与台湾海峡清洁和生态维护,加大海上非法采砂打击查处力度,加强岚台海洋环境维护。 四 深化行业标准共通 打造台胞职业资格采认基地。落实第五次部际联席会议和第四次省委深改委成员会议部署,争取有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努力把平潭打造成为对台职业资格采认基地。当前,加快对台职业资格采信进度,基本完成134项职业资格标准比对,为台胞创业就业提供便利。 扩大对台企业资质和行业标准采认范围。在旅游、建筑、规划、医疗、教育、交通、环保、安全生产、农渔业、冷链物流等领域扩大对台企业资质及行业标准采认,逐步建立台湾企业资质、行业标准等效认证及监管体系。 支持台企参与相关标准制定。支持台企在平潭设立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等机构,鼓励在岚的台企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五 落细落深台胞台企同等待遇 打造宜居宜业生活环境。打造设计、施工、物业管理等全流程完整体现台湾元素的台胞社区,加快建设青春驿站,实行公共租赁住房分类保障定向配租,为台胞提供住房保障。 为台胞交通出行提供便利。落实台胞持台湾机动车驾驶证在闽可直接使用政策,为台胞换领大陆驾驶证提供便利。 提供符合台胞需求的社会服务。建设“两岸家园数字身份公共服务平台”,方便台胞创业、就业、生活。拓展“一站式”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功能。扩大麒麟卡、台胞金融信用证书发行规模,优化台胞信用卡服务,开展台胞信用卡远程办理试点工作。台胞凭台湾居民居住证享受当地居民购房同等待遇。 为台胞来岚创业就业创造更好条件。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单位为台胞提供工作岗位。“三支一扶”名额为台胞设置专岗,面向在闽高校台湾毕业生招募。支持首次来岚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台胞申报创业补助。 出台一批更精准的惠台政策。全面贯彻落实“31条惠台措施”和“66条实施意见”。梳理、完善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实习、高层次人才、人力资源合作等五大类政策。 六 推动台胞公共服务均等化 扩大台湾教师招聘规模和执教范围。加大台湾教师招聘力度。在岚执教的台湾优秀教师可担任学术带头人或学校行政职务,参与学校管理工作。支持区内台资学校、私立学校引进台湾教师。 促进台湾医师执业。台湾医师在台湾地区取得的相关医疗技术培训合格证明,在平潭可作为医疗机构开展临床应用资质的授权依据。支持实验区医疗机构招聘台湾医师。 满足台胞就学需求。台胞子女就读公立学校从学前至高中阶段可自主择校并免学费,探索设立台生班。推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收台湾学生。 提供更加符合台胞需求的社会保障。根据年龄、职业和个人需求等,对在岚台胞参加“五险一金”实行分类管理。在岚台籍参保人员缴交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在其解除劳动合同时申请一次性提取。 提升涉台司法服务水平。支持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设立代表处。深化两岸在法律文书送达、调查取证等司法互助合作,落实涉台纠纷法律查明实施规则。推动将海峡两岸仲裁中心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处理两岸经贸争议的重要平台。探索成立两岸司法实务的交流基地。开设“融合法治讲坛”、“两岸法治文化园”等司法交流平台。 七 加强两岸基层治理交流合作 扩大台胞参与基层治理试点。依托“台湾文化广场+康德小区”等台胞相对聚居区,探索台胞自主管理模式。 推动台湾社工参与社会事务。试点招聘台湾社工参与社会救助、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 支持台胞参与乡村振兴建设。采取直接委托或邀请招标方式,吸引台湾团队参与实验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等乡村项目建设。 八 扩大民间交流交往 持续打造文体交流活动品牌。拓展第八届共同家园论坛的内涵。办好两岸国学论坛、两岸职工自行车赛以及跆拳道大赛、棒垒球赛等文体交流活动。 加快交流平台建设。筹建海峡两岸交流中心,为两岸基层民众、村里长、青少年等各类群体来岚参访交流提供场所。举办两岸青年夏令营、岚台祖地文化游、国学研修营等活动。 密切两岸文化纽带。开展国学文化、海防文化、宗教文化、民间信仰、同名村和姓氏宗亲交流活动。加快建设南岛语族文化遗址公园,建设南岛语族考古教学研究基地,举办两岸南岛语族考古学术研讨会。 九 进一步加大对台宣传 与华人头条合作,共同制作视频访谈专栏。加强与台湾相关媒体合作,邀请台湾新闻业者来平潭实地考察,争取在平潭举办两岸媒体交流活动,宣传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开放开发成果。 十 推动两岸影视和教育合作 加大两岸影视文化交流。打造两岸影视产业基地,加快利亚船厂及台湾眷村影视拍摄基地建设,建设两岸影视后制中心,推动影视版权交易中心在平潭落地,吸引两岸优秀制作人围绕平潭特色文化题材进行影视剧本创作,推动两岸影视产业合作。 加大教育等领域交流合作。继续探索两岸高校合作办学,争取引进台湾高校与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大陆高校在平潭合作办学。引进在我省注册的台资机构和企业在平潭兴办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福建日报全媒体记者 林霞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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