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警方严惩台风“格美”期间散布谣言者
2024-07-26 21:23:24来源:福州晚报责任编辑:朱琳我来说两句 |
7月25日,正当福州全市各级各部门严阵以待防御台风“格美”之际,却有人在网上发布台风虚假消息,并被广泛传播,造成不良影响。福州市公安机关迅速处置,将涉事人员廖某抓获。 据查,廖某为吸引粉丝、博取流量,在自己的抖音App发布台风“格美”正式登陆福建的信息,并配上狂风暴雨袭人视频,(该视频内容实际发生地点为山东德州,拍摄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非“格美”台风造成) 该条抖音内容共点赞1.2万余次,评论958条、转发9300余次。 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置,廖某对其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罗源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删除谣言抖音信息。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等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者,将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能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无独有偶,7月25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也处理了一起与台风“格美”有关的谣言。 台风“格美”过境期间,福州一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消息称,晋安区世欧王庄被淹。后经证实,此消息为谣言。 网传视频截图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网安大队迅速处置,找到了发布视频的王某。在对其进行严肃的法制教育后,警方责令王某立即删除所有涉谣视频,消除谣言传播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恢复网络环境的清朗与秩序。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对王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为有效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在网络上编造、散布谣言,根据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请大家做到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记者 肖远强 通讯员 薛诗婷)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