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园派出所:科技兴警 无人机助力辖区平安建设
2024-07-05 20:18:33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陈巧玲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7月5日讯(本网记者 朱琳 通讯员 康贤鹏)自公安机关“两队一室”改革以来,福州市公安局象园派出所树立“派出所主防”理念,坚持以科技兴警,探索建立派出所综合指挥室联动警用无人机开展空地一体化宣传防范工作机制,为守护社区安全、提升居民防范意识开辟了新路径。 民警在操作无人机。象园派出所供图 近日,象园派出所充分利用警用无人机的新颖性、便捷性和高覆盖率的优势,在辖区光明港公园水域开展巡防工作。民警通过无人机搭载的喊话系统向公园内及周边区域的居民宣传平安三率、防范电信诈骗的实用技巧以及夏季水域安全知识,实现了宣传内容的高效、精准投放。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