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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拆除 闽侯一居委会涉嫌违法建设建筑物

2024-04-16 18:01:02作者:李若泓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郑梦婷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闽侯4月16日讯(记者 李若泓)近日,福州市闽侯县发布一则行政处罚通知。闽侯县上街镇红峰社区居民委员会因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六十七条规定,责令其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拆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建设的建筑物。

具体如下:

1、北侧及西侧位置建有钢架结构一层铁皮封顶的连体建筑,建筑面积964.72平方米,建设用途为店面及仓库;

2、钢架结构一层铁皮封顶的仓库,建筑面积分别为17.62平方米、38.41平方米;

3、一座钢架结构一层铁皮封顶的店面及仓库,建筑面积88.58平方米;

4、南侧位置建有砖混结构两层封顶的员工宿舍及一座砖混结构一层封顶的电房,建筑面积348.16平方米;

5、入户门厅,建筑面积71.47平方米;

6、办公楼屋面层建设简易建筑,建筑面积16.19平方米。

以上未审批总建筑面积为1545.1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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