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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43家药店开通门诊统筹 慢性病患者不必每次跑医院开药

2024-03-31 15:16:27作者:来源:福州晚报责任编辑:陈巧玲我来说两句

福州43家药店开通门诊统筹

慢性病患者凭电子处方可在此刷医保买药,不必每次跑医院开药

福州市医保基金中心29日发布《关于福州市宏利药店有限公司等43家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的通知》,将首批43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

据悉,福州市参保人员根据具备相应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流转的电子处方,在此次开通门诊统筹服务的43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买药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也就是说,参保人员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合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享受与在医院一样的报销比例。

八一七路上的“宜又佳”是首批门诊统筹定点药店之一。

慢性病患者

买药更方便

据介绍,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解决了医疗机构医保药品配备不齐全问题,将医院没有配备的药品通过药店渠道补充保障并纳入医保报销,让参保患者用得上、用得起,提高了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的可及性。

另外,长期需要用药的慢性病患者,如果能够通过互联网医院等渠道续方、就近药店购药并享受医保待遇,可免除定期去医院带来的不便。

“到药店买药都能享受与在医院一样的报销比例,真是太好了!”家住五四北的市民罗女士说,“我患有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这个政策在福州落地,我就不用再到医院排队买药了。”

一些受访的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表示,他们一直在关注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消息,如今店里需要做的是加强相关药品的配备,满足群众的购药需求。

享受新政策

只需三个步骤

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参保人员只需三个步骤,即可在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定点药店购药并享受新政策:

患者到提供药店门诊统筹服务的实体医院门诊或互联网医院线上就诊,如遇到医院缺少处方所需药品,即可选择药店门诊统筹服务。

医生开具处方并经患者同意后上传电子处方到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将电子处方推送给患者并提供定点零售药店信息(电子处方有效期72小时)。

患者自主选择到有出售处方药品的药店,并出具医保码(或医保卡)。药店凭患者医保码(或医保卡)调取处方并由执业药师审核处方、配方、配药并给出用药意见,即时结算药品费用。患者支付个人负担费用后,即可交付药品。

当然,如患者申请药店快递配送的,定点零售药店还可以将药品配送到患者指定地点,配送费由患者自付。

据悉,参保人员通过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闽政通App或微信/支付宝“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中的医保处方流转服务模块,即可进行医保处方取药,查询处方流转药店、处方流转医疗机构等。

普通门诊药品

暂未纳入统筹

《通知》要求,按照“稳妥推进、逐步扩展”的原则,先将福建省药耗招采子系统挂网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的医保目录内药品纳入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待条件具备、医保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后再逐步扩大范围。

据了解,福建目前之所以没有把普通门诊的药品同步纳入定点药店门诊统筹管理,有多个方面的原因。

比如,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的通常是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疾病,而普通门诊通常是突发性疾病,不需要长期服药。由于零售药店的药品不能拆零售卖,如果让普通门诊也流转到药店购药,大多数情况将导致患者多购药,既造成药品浪费又增加患者经济负担。

慢性病患者用药稳定后可以通过续方购药,没有必要去医院;普通门诊患者应当去医院当面就医。对于慢性病患者,通过就近或网上续方并就近到药店购药是便利的,而普通门诊患者到了医院就诊,若还要到零售药店购药,就有些“画蛇添足”了。

《通知》明确,以下药品不纳入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范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第二类精神药品;除胰岛素外,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兴奋剂药品;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需采取冷冻保管措施的注射剂;中药饮片、院内制剂;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应纳入药店管理的药品。

实行“三定管理”

保障用药安全

为了让患者放心参与药店门诊统筹就医购药,药店门诊统筹实行定医疗机构、定零售药店、定责任医(药)师的“三定管理”。

《通知》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具的流转处方实行实名制管理,处方医师应为本医疗机构的依法注册的医保医师;医疗机构应履行对医师的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本机构流转处方的管理,严禁伪造病历记录,严禁医师超执业范围开具处方,严禁非法诱导患者到指定药店购药。

零售药店要建立流转电子处方档案和相应纸质档案并加强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要发挥驻店执业药师的作用,做到“每方必审、合理配药”,为患者提供审方、配药和正确用药指导。

《通知》还设置了不少保证就医用药安全的条款,如“医疗机构和医生对处方负责”“流转电子处方未经驻店执业药师审核签字的,不纳入医保报销”“加强对合作配送单位和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确保药品配送符合安全要求”等等。

定点零售药店

签药价协同承诺书

那么,药店门诊统筹购买的药品,会不会比医院药房的贵呢?

记者从省医保局了解到,不增加患者经济负担是制定政策时的重要考虑因素,不能为了提高可及性而损害患者的经济利益。但零售药店是独立的法人经济组织,政府部门不能干预其合理的定价权。

因此,《通知》提出,定点零售药店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既要尊重市场机制,又要坚持好承担好定点属性,加强自律,为参保人员提供价格适宜的药品。鼓励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价格与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协同、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协同。

首批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定点零售药店的一些负责人表示,他们在自愿申请加入门诊统筹管理时,需要签订一份有关药价协同的“定点零售药店承诺书”。

药价协同的承诺包括:承诺按不高于福建药耗招采子系统挂网价格销售和按规定结算处方流转药品费用;承诺按不高于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价格销售和按规定结算药品费用;承诺按不高于国家谈判药品价格销售和按规定结算药品费用等。(记者 李晖/文 石美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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