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高速设施竟擅自驶离!执法员2小时追回损失
2023-12-26 17:30:00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朱琳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2月26日讯(通讯员 陈海强 记者 李牧晨)12月20日,福州高速执法支队一大队受理大厅内,一名货车驾驶员前来缴纳损坏高速公路路产赔(补)偿款4780元,缴完款后悔不已。 12月20日18时许,福州高速执法支队一大队宏路中队执法员巡查至渔溪互通匝道处发现左边路侧路肩硬化大面积损毁,执法员立即做好警示标志后下车查看。经现场勘验,事故车辆共造成约十几平方米的路肩损毁,造成了一定的路产损失,且现场未发现肇事车辆。执法员展开调查,发现肇事车辆在现场波形板上留有红色的刮擦痕迹,根据刮擦痕迹的高度,执法员初步判断逃逸车辆可能是一辆红色大型货车。 为了查询肇事车辆情况,执法员前往到渔溪收费所查看监控录像,到渔溪收费站出口时,发现在渔溪外广场有部苏J****红色货车正在维修,前往询问情况时发现车辆轮胎左侧保险杠有新的刮擦痕迹,询问该车是否发生过事故,当事人矢口否认。随后,执法员前往渔溪监控值班室,调取肇事路段ETC门架、沿线收费站入口和服务区入口的监控数据,果然查到在17:15分左右有一部红色的货车在拐弯时擦过波形板造成硬化路肩的损毁,车牌号正好与其吻合。在事实面前,货车司机终于承认损毁高速公路路产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并配合执法员到现场进一步勘验确认路损明细。 执法员仔细摸排比对。福州高速执法支队供图 执法员向货车司机宣传普及《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当事人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当事人意识到了错误并表示愿意按相关法律法规对路产损失进行赔偿。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