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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补充意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22-07-11 08:37:36 作者: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对承租市属国有产权双创孵化载体的小微企业,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在榕高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在福州创业租用场地,每年可享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记者10日获悉,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福州市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补充意见》,进一步推进福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补充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补充意见》涉及减免入驻企业租金、创业租用场地补贴、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扶持优秀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工位、用活用足引导基金、加大信贷支持、提高免反担保贷款额度、强化奖励措施等,明确福州对承租市属国有产权双创孵化载体的小微企业,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鼓励其他市场主体经营的双创孵化载体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减免入驻的小微企业2022年不超过6个月的租金,市财政按减免租金总额的10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在榕高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在福州创业(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已享受政府租金优惠政策的除外)租用1年以上经营场地的,可在福州创业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实际支付场地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

福州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创办企业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由创业地所在县(市)区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每年评选100个“植根榕城”优秀创业项目,予以3万~10万元的资金扶持。发布福州市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地图,在科创走廊、“三创园”等创业载体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1000个以上免费开放式工位。

充分发挥“三创”产业发展基金、科创走廊基金、闽都院士村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和海创汇基金的引导推动作用,通过吸纳社会资本,委托国内头部的专业化基金管理机构运作,重点促进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科创成果转化。

《补充意见》还明确,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复员转业军人等14类人群,可申请最高额度为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福州还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信用类、抵押类创业贷款。其中,信用贷款最高额度可达500万元,抵押贷款最高额度1000万元。

福州还将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和创业企业申请免反担保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从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在原有对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奖励基础上,对新获评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给予在省级奖励100万元之外的50%配套奖励。(记者 王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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