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法院:9起纠纷诉前调解促和谐
2021-08-05 09:14:42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新闻网8月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实习生 周陈潆 通讯员 尤巧楠)近日,罗源法院成功调解9起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6月,罗源某物业管理公司将9名长期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起诉至罗源法院,要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滞纳金。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通过仔细翻阅起诉材料,发现9起案件总标的为59518.09元,每一起案件标的额小、争议内容明确,若一判了之,既不能有效化解矛盾,也不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于是,承办法官主动与当事人联系沟通,征求双方意见,及时引导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并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将9起案件委派给人民调解员潘丽琴调解。 调解当日,调解员从各方当事人的立场出发,一方面与物业管理公司积极沟通,希望公司能合理听取业主建议,改善物业服务,为业主争取合法合理的权益;另一方面通过释法理、摆事实等方式,劝说业主们主动履行缴费义务以减少损失,逐渐缓解业主们的抵触情绪。 最终,某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减免滞纳金,9户业主也陆续通过现金、微信方式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双方矛盾得以顺利化解。 近年来,罗源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诉前化解矛盾纠纷,有效节约诉讼资源,为当事人减轻诉累。下一步,罗源法院将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