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永泰首例涉古树公益诉讼案“云”审理

2020-09-03 10:32:32 作者:叶欣童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9月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叶欣童)记者昨日从永泰县法院获悉,永泰县首例涉古树名木公益诉讼案件日前通过远程视频“云庭审”方式开庭审理。

据了解,2019年11月,王某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砍伐1株登记在册的古树加工售卖,该古树树种为枫杨,树龄125年,保护等级三级,林木价值21万元。

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王某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枫杨1株,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要求王某某赔偿被其砍伐古树的森林生态修复费用、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费用以及委托鉴定费用,并在县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承担相应费用。王某某当庭认罪悔罪。

近年来,永泰县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通过建立“古树名木+保险”、二维码保护、认养管护等“5+”机制,推动古树名木司法保护更加精益。永泰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同检察、公安等部门联动协作,进一步落实公益诉讼案件“两法”衔接机制,强化司法作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创新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举措,深化司法与行政保护衔接路径,以“司法+”助力打造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人与自然更和谐的绿色永泰。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