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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福州路径”

2020-05-11 07:47:59 作者:吴晖 林洪相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三坊七巷。记者 叶义斌 摄

“福州派江吻海,山水相依,城中有山,山中有城……”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福州古厝〉序》,深刻描述了福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自然风貌、地理特点和文化底蕴,如数家珍地介绍了福州知名的历史人物和古建筑,深刻论述了经济发展与人文环境保护的关系,充分体现了对保护传承好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对福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深厚感情。

“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历史,保存城市的文脉,保存历史文化名城无形的优良传统。”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福建工作期间,一系列开创性的工作理念和实践方法,为延续闽都文化的“根”与“魂”奠定了坚实基础,留下了弥足珍贵的精神和物质财富。

市委、市政府带领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人民,牢记嘱托,带着特殊感情、特殊责任深入学习领会贯彻《〈福州古厝〉序》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把文物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创新工作策略,构建历史文化名城治理体系,全力推进各级各类文物保护修复,做好新时代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让八闽首府、有福之州绽放光彩。

全域推进 应保尽保

市文旅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处长何晓斌,每天总要抽时间登录“福州市‘多规合一’协同工作管理系统”,查看城建项目涉及文物情况并及时给出意见。

点开系统内新近上传的“塔头七期项目出让地块(二)”协同会商材料,何晓斌通过比对城区不可移动文物落点分布图,发现该项目未涉及文物点,随即给出处室意见,经报审之后,出具文物部门会商意见“同意该项目”,并上传平台。在城区不可移动文物落点分布图上,涵盖了福州市城区1700多处不可移动文物。

何晓斌告诉记者,在城市建设用地中,福州市已形成“文物保护优先”原则,将文物同国土、环保、林业、水利、园林等部门规划成果及审批数据,落实到“福州市‘多规合一’协同工作管理系统”这一共同的空间管理平台上,所有项目均需文物部门明确选址范围是否涉及不可移动文物,并出具相关保护意见。

正在建设中的福泉高速公路连接线拓宽改造工程,原设计一条铺道,需将不可移动文物——林浦尚书里牌坊向东北侧迁移20米。项目提交审批时,福州市文物部门即明确表示“林浦尚书里牌坊应予以原址保护,建议调整线路。若确实无法实施原址保护,需进行异地迁移保护,应依法履行报批手续”。

根据文物部门的意见,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多次对文物沿线进行勘查、调研,进一步优化线路设计,最终形成了对铺道机动车流系统采用绕行、非机动车流及人行保持连续的总体设计新方案,对林浦尚书里牌坊实施原址保护。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亲力亲为,推动制定了《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最早的保护条例之一;组织修复了闽王祠、华林寺大殿、林则徐系列遗迹、琉球馆、林觉民故居等,首创了“四个一”工作机制(即成立福州市文物局、组建福州市考古队、颁发一颗印、拨付100万元),全力延续千年文脉、守护闽都之魂。

秉承习总书记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思想理念,近年来,福州市颁布了一系列名城保护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制了《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32项专项规划,把历史和文化保护列入城市建设的总体布局,通过强化立法、完善规划,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全市域、全体系、全要素推进古建筑和文化遗产保护。

市名城委主任杨勇向记者介绍,实践中,福州市创新制定“全域推进、分类保护、活化利用、传承弘扬”的“十六字”工作策略,作为全市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遵循和路径。全域推进,就是从县(市)区到镇(街)、村(社区),所有历史文化遗产要应保尽保。市文物局局长吴聿建介绍,经过全市范围内开展文物普查,福州市已建立健全4746处不可移动文物档案和数据库,切实做到保有所依、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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