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检察院推进刑事诉讼监督精细化
2019-09-20 15:25:47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
精准发力 做优刑事检察 福清检察院推进刑事诉讼监督精细化 福州新闻网9月2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铁夫 通讯员 石冰莹 周蓉蓉/文)调查核实,是检察机关正确、有效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前提。2018年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了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职责可以进行调查核实。为立足监督主责主业、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8月依托职务犯罪检察部,吸纳法警、有丰富自侦经验的5名干警正式成立诉讼监督调查办案组,发挥专业化的办案优势,进一步提升刑事诉讼监督水平。 主动作为 提升立案监督质效 立案监督,简而言之就是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而不立、不应立而立的案件。立案监督要做到不枉不纵,需要在监督前主动作为、深入调查核实案情,确保精准发力。 去年7月,许某向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举报窗口反映,他聘请的工人李某在作业时从货车上摔落导致死亡,因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事故责任无法明确,李某家属无法得到赔偿。接到这一线索后,诉讼监督调查办案组的检察官分别走访交警大队、派出所,并调取接处警记录等材料。经调查发现,该事故发生在某工地的拆卸作业过程中,货车司机曹某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在未确认车厢是否有人的情况下发动货车向前行驶,导致搬运钢架的李某从货车车厢后方跌落,受伤后死亡。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检察官初步判断曹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随后,检察官赴福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了解情况。经了解,该局已牵头多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并认定曹某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为及时查清案情、回应当事人诉求,检察官要求安监部门及时将事故责任报告反馈给公安机关。 “前期的调查让我们掌握了案件基本情况,对立案监督职能的行使也就更有把握。”诉讼监督调查办案组的检察官蔡烽说。去年7月20日,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并于去年8月9日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天后,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 调查核实权的行使,让检察机关介入的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提升办案质量,增强立案监督质效。诉讼监督调查办案组成立以来,福清市人民检察院行使调查核实权,促成公安机关立案6件10人。 充分落实 增强侦查监督刚性 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既可有效监督侦查机关依法依规行使侦查权、规范侦查机关的取证行为,也适应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的要求。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深挖细查办理案件中可能存在的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线索。 去年12月,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在审查逮捕林某非法持有毒品案时,认为侦查人员在侦办该案件时可能存在失职、渎职的情形,遂将监督线索移送诉讼监督调查办案组。办案组检察官通过调阅卷宗材料、走访派出所、询问办案人等方式核实、搜集证据。经调查核实,检察官认为,已有的证据足以证明涉案人员薛某存在窝藏、转移毒品的犯罪行为,但侦查人员未认真核对笔录,仅以吸毒进行行政拘留而未予刑事立案侦查,导致薛某在行政拘留期限届满后潜逃境外无法追诉。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及时移送侦查人员涉嫌违纪的线索,促成公安局对经办民警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分管副所长、所长分别进行诫勉谈话、提醒谈话。 打通壁垒 强化审判监督力度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还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对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及作出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监督,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等监督方式,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在调查高某危险驾驶案法院审判程序可能违法的线索时,诉讼监督调查办案组与公诉、刑事执行检察等部门全力合作,通过调取相关文书材料、庭审笔录、询问当事人等,认为法院存在决定逮捕违法、适用速裁程序错误、量刑不当等问题。据此,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对高某危险驾驶案提出抗诉,获得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支持。今年6月,该案发回重审。7月,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重审此案,目前该案已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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