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州> 正文

重磅!福州下月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行动

2019-03-31 07:51:39阮冠达来源:福州新闻网责任编辑:陈玮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3月3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阮冠达)记者30日从市房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房屋租赁领域“租房贷”等违法行为,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房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中介企业无证照经营、未备案营业和利用房屋租赁业务开展“租房贷”等三种行为。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以来,我市提供居间服务的房产中介机构也不断发展壮大。而我市在二手房交易资金方面实行客户和第三方银行监管,中介机构不能挪用;房屋租金也主要由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支付,中介机构不能“经手”房屋租金。保证了二手房和住房租赁市场总体健康。本次整治的重点是依法排查和整治房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从而稳定住房租赁市场和借贷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安定。

据介绍,本次排查预计于4月5日启动,由各区政府牵头组成专项行动小组,对辖区内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查处中介企业无证照经营、未备案营业和利用房屋租赁业务开展“租房贷”等三种行为。对于无证经营的中介企业,将依法查封经营场所,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从重处罚。对未经备案的中介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抽查频率,并列入信用不良记录。对于房产中介机构非法发放贷款或与非法放贷组织勾结实施“租房贷”“套路贷”“高利贷”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由属地房管、市场监管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此外,市房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局也将根据自身职能指导五城区房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定期通报整治工作情况,曝光违规企业。并根据整治结果完善房产中介机构监管长效机制。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