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2月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周瑞壬黄诗毅)福建法院掀扫黑除恶“风暴”,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等30个基层法院,昨日分别对50件313人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开展集中宣判活动。 昨日上午,台江法院第一法庭内公开宣判了一起涉恶案件。据介绍,何某海、林某从2016年起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后被告人何某海作为实际出资人,于2017年成立福建乾坤投资有限公司。何某嵩、高某作为股东,高某同时任法定代表人,林某珍、任某华分别于2017年4月和2017年5月加入该团伙。 该团伙在未取得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向借款人放贷,不需资产抵押,收取高额的“砍头息”、“看点费”等,额外签订不利于借款人的高额违约金承诺书、空白房屋租赁合同等,并采取制造虚假的资金走账流水,扣押借条,扣押借款人或其亲属的房产证等手段,一旦借款人未及时按其要求还款,他们便采用滋扰、纠缠、恐吓威胁、辱骂、上门喷涂油漆、非法侵入住宅等方式逼迫借款人或其亲属偿还债务,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何某海为首,被告人何某嵩、高某、任某华、林某、林某珍、林某文、田某磊、程某鑫为固定成员的恶势力团伙。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台江法院判决被告人何某海等10人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据了解,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案件155件100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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