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1月2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梁凯鸿 通讯员 简金明)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近日,我市决定在城市低保标准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将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的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600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实现了全市低保标准的城乡一体化。 据悉,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后,相应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也自然提高。调整后,我市将按照对农村低保、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标准,补发从2018年7月1日起的补助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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