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市民到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共有产权房申请。 福州新闻网9月1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毛小春/文 陈建国/摄)福州首批共有产权房提供两处房源,共893套。从9月10日开始受理申请,到14日,首周五城区申请受理量超过200件,其中最多的是仓山区,共94件,其他四区都在三四十件左右,每日申请量相对平稳。 不少申请者是外来人口 10日是首个申请日,记者在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采访时,遇到了申请受理成功的许先生和林先生,均是外来人口。上周五,记者再次来到行政服务中心采访时,申请受理成功的何女士夫妇也是在福州工作的外地人。 许先生说:“我在福州上大学,又在福州工作了10多年,现在仍与他人在杨桥路一带合租一套房子,每月租金1300元。现在有了女朋友,很想拥有自己的房子。福州推出首批共有产权房,我符合条件,所以来申请。” 林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夫妻在福州七八年了,他已连续缴交7年社保,符合申请条件。“现在我担心申请的人太多,后面摇号时摇不中。” 何女士夫妇也表示,他们都是外地人,在福州工作,也想申请共有产权房。 办件未被受理 几种状况常见 上周五下午,记者了解到,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5个工作日共受理申请件94件,为五城区中最多,鼓楼、晋安只有40多件,台江、马尾不到40件。 采访中记者发现,到窗口办件时,不少人因材料不全等,申请件无法被受理,跑了冤枉路。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列举了几种常见情况: 夫妻共同申请时,除了推举的申请人外,其他共同申请人没有到申请现场,而鼓楼区受理时,要求共同申请人要一同前往窗口,当场签字、摁手印; 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本户口簿上,双方共同申请时,缺少一方户口簿; 虽然各行政服务中心都有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设备,但一些家庭忽略了未成年子女的无房证明材料无法在自助设备上查询打印,从而造成材料不全; 有夫妻共同申请时,孩子才出生不久,家长容易忘记准备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从而造成材料不全,无法受理。 相关人士表示,实际办理过程中,各种缺少材料的情况层出不穷,主要还是申请人对相关要求没有仔细阅读。因此,在前往窗口申请前,申请人应通过福州房地产联合信息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打印共有产权房申请表。申报材料中有详细的填表和申报说明,申请人应仔细阅读。 福州2018年首批共有产权房申请将一直持续到10月31日,申请时间仍很宽松,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的家庭或个人,可充分准备材料后再前往居住地的区房管局在区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你关心的问题一一答复 据介绍,第一周,更多的家庭和个人是前往窗口咨询相关事项。咨询的问题也十分繁杂,相对集中的问题有以下几个。 1.福州市共有产权房首付按总价30%计算。那么总价是按总房价100%还是共有权60%计算? 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具体的规定出台,最终应以相关文件为准。 市房管局也表示,经征询银行,贷款银行将充分考虑共有产权人购买份额因素,优化共有产权房屋首付比例,具体以银行公布的公有产权房首付实施细则为准。 2.共有产权中40%政府持有部分是否会卖给个人,有什么条件? 市房管局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以上市出售房产。由购房人向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提出上市转让申请,经获准后,由购房人出资购买政府所占份额的产权(40%)。房屋产权性质转为完全产权商品住房后,方可上市出售。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购房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再次购买商品住房时,应退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 3.单位在福州市,缴纳的是省级社保,但个人户口不在五城区能否申请共有产权房? 市房管局表示,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本人应具备本市五城区居民常住户口,或在本市五城区连续缴交3年以上(含3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五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年满35周岁。 4.五区内的集体户口也能申请吗? 市房管局表示,可以申请。 |
相关阅读:
- [ 09-13]全国多地推出共有产权房 广东拟10年后可转商品房
- [ 09-11]福州首批共有产权住房开始申请 首日咨询者居多
- [ 09-06]白马路沿线西侧旧改启动征收 安排3处产权调换房
- [ 09-01]福州推出首批共有产权住房 房源有两处共893套
- [ 08-28]永泰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启用 集多种功能于一体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