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5月3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黄凌)记者近日从市林业局获悉,今年我市各省属国有林场加大对集体森林资源和公司、个人承包经营的林木赎买流转工作力度,扩大经营规模。 据了解,去年1月,我市印发的《福州市省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全市国有林场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并通过统筹林业专项资金,多形式流转符合条件的集体森林资源和承包经营的林地林木,科学经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保护生态。 原则上,权属清晰、林地集中成片且面积达2000亩以上的森林资源,或相邻国有林场经营区的小面积林地林木资源的、有意愿流转的经营者,均可登录市林业局网站(http://fzly.gov.cn)通知公告栏登记,或与市国有林场管理处联系,通过赎买、租赁、合作造林、委托管理等不同方式流转经营权。 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9层,联系电话:83319729、83347964。 |
相关阅读:
- [ 05-31]去年闽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全优 森林覆盖率居首
- [ 05-30]福建发布2017年环境状况公报 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首位
- [ 05-28]奢侈化、媚外化、景观化 是森林城市还是绿色政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