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2月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元锴 通讯员 榕警)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应对春运期间大客流、大交通流的考验,我市交管部门已围绕人、车、路、企业“四类重点”,全面完成了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春运交通管理各项措施部署落实到位,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针对客运、旅游、危化品运输等企业,交管部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凌晨2时~5时落地休息及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的制度,并逐一签订了安全责任状。特殊情况下,运输企业需提前向交通运输部门报备,并取得接驳运输卡,且在客运过程中配备有2名驾驶员进行换班驾驶。未取得“接驳运输卡”将一律不得在规定时间内行驶,违者将被记3分并罚150元。此外,如遇航班延误,恰好赶上凌晨2时~5时等极端情况,旅游客运大巴必须在当日早晨9点前向交通运输部门报备,相关部门将进行核查,否则,营运车辆将被停班停运。 春运期间,警方全面启动全市12个交警执法检查站、6个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严把出站、出城、过境、上高速“四关”,对过往客运车辆严格实行“六必查”制度(即乘载人数、驾驶时间、驾驶资格、车辆检验情况、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并对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预警车辆进行及时处置。 此外,春节期间我市将全面暂停道路占道施工,对于确需施工的,由辖区交警大队制定排堵保畅工作预案,加强对施工车辆(砼罐车、渣土车等)的管控,严格按照限行时段通行,确保不对城区交通造成严重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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