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4月1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郑强)李某在四川购买了一本“免试”得来的驾驶证,后经查证是假的。他仍持有该证,并驾驶汽车,直至被交警查获。日前,闽侯县检察院以涉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据悉,该案是《刑法修正案(九)》中增加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后,闽侯县检察院起诉的首例使用虚假身份证件案。 据介绍,2014年9月,李某在四川省甘孜州打工期间,为省事以86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本“驾驶证”。2015年3月,李某查询发现该证为假证,但仍抱着侥幸心理继续持有该“驾驶证”。 2015年4月,李某购买了车辆,并携带该“驾驶证”驾驶汽车。2016年5月30日,李某驾车途经沈海高速公路青口服务区时,被高速交警查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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