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3月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经市物价局研究,鼓岭南大门停车场具体收费标准昨日公布。 地面车位白天(7时至22时)停放3小时内每辆次5元,超过3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夜间(22时至次日7时)停放每辆次10元。地下车位白天3小时内每辆次5元,超过3小时的按每2小时1元收费(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夜间按每辆次10元收费。对12座以上(含12座)客车、核定载重量2吨(含2吨)以上货车可按占用两个车位计费。无自动计时装置的停车场所,收费标准为:白天每辆次5元,夜间每辆次10元。 |
相关阅读:
- [ 02-26]人民日报:政府收费要给企业明白账 并向社会公布
- [ 02-23]热计量设备入户两年成摆设 居民:疑为多收费拖延
- [ 02-12]福州城区停车 拟实行分区域差别化停车收费
- [ 02-06]30个免费停车位有人冒充收费员 几乎没人怀疑(图)
- [ 02-05]年后出现返工潮两广间现车子拥堵长龙 官方免费放行约5000辆
- [ 01-25]京台高速闽侯大湖收费站正式启用 农产品“出山”有了快速道
- [ 01-25]福州机场高速站收费站窗口在全省首推“微笑识别器”
- [ 01-12]发改委:不动产登记收费新政全国每年可减轻约5亿负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