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鼓楼新增49处“两车”停放点 将出台共享单车管理规定

2017-03-06 15:55:57 赵铮艳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3月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目前有6家共享单车企业抢占福州市场,给市民带来一定的出行便利,不过也出现了管理难题。对此,鼓楼区新增49处“两车”停放点,也可停放共享单车,该区还将出台共享单车日常管理试行措施。

针对共享单车无序停放的问题,鼓楼区市容管理局在向交警部门报备的同时,组织人员在八一七北路、鼓屏路、华林路、杨桥东路、二环路南侧、五四路等路段设停车点。截至目前,鼓楼区共新增“两车”停放点49处,可停放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两车”约1300辆。

鼓楼区市容管理局已多次约谈几家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人,该局将加强共享单车日常监管力度。一方面,单车企业在辖区内投放的车辆规模必须与全区的车辆承载能力相匹配,投放数量必须报城管部门批准;另一方面,执法部门继续安排城管队员加强路面巡查。

目前,该局正在制定《鼓楼区共享单车日常管理措施(试行)》,上报区政府同意后,将据此落实管理和处罚措施。根据试行措施,对共享单车造成交通拥堵、影响市容秩序的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第一次违规,给予教育与警告;第二次违规,依据“两车”停放有关规定,按上限处罚,并要求整改;第三次违规,取消相关企业在辖区投放单车的权利。

另悉,共享单车企业拟建立用户个人信用管理制度,鼓励市民投诉举报共享单车违规停放、违规使用等情况。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