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南路浦上大道路口,交警对闯入机动车道的骑手进行处罚 电动车闯机动车道,被交警拦下罚款20元 违法骑手签规范出行承诺书 东南网11月3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文 毛朝青/图 通讯员榕交警)电动车和行人违法已成为道路拥堵和事故的重要原因,根据福州市委市政府缓堵行动要求,福州交警支队启动专项整治,率先在市区10条道路、2个路口开展,重点查处行人、电动车闯红灯和电动车闯机动车道违法,首日两路口400人被罚。昨日,福州仓山交警大队在浦上大道与金洲南路交叉口执法,一天内有上百名市民被罚。 在现场,交警用新型警务通打印出罚单。交警人士介绍,受罚市民应在15天内前往农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将产生滞纳金,不处理的将无法报考驾照、名下车辆没法年检。按规定,行人闯红灯,罚款1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闯机动车道,都罚款20元。福州交警表示,行人、电动车违法已成为交警整治的重点。 已设抓拍“神器”,仍有人闯红灯 根据福州市委市政府缓堵会议部署,浦上大道是10条交通严管道路之一。目前,浦上大道与金洲南路交叉口已成为市区最繁忙的路口之一,也是行人、电动车闯红灯和电动车闯机动车道违法较为多发的路口。昨日,仓山交警大队奥体中队交警在该路口执法。 现场交警介绍,上月底,交警在路口斑马线前已安装智能语音提示器,当行人、电动车越线时,提示器会自动报警,而在路口上方,行人、电动车闯红灯智能抓拍设备也已投用。但仍有不少行人和电动车违法,交警日查处量都在50起以上。 昨日下午5时许,海都记者看到,晚高峰临近,路口有大量电动车和行人等待过街,其中一些趁着机动车道信号灯变换期间闯红灯,而在进入路口方向,有不少电动车直接驶入机动车道。这些行人和骑手均被交警拦下,在签订承诺书后,接受处罚。其中,行人闯红灯罚款1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闯机动车道,各罚20元。 昨日一天,该路口共有上百名行人和电动车骑手被罚,其中主要是电动车闯机动车道、闯红灯。 须15日内,到农行窗口缴罚款 过去,对于非机动车违法的处罚,一般都是交警现场开单、违法人现场缴纳罚款,后由交警代缴。对于违法人来说,整个违法处理过程在现场就结束了。但在昨日查处现场,不少违法人收到了交警用新型警务通打印的白色罚单。 交警人士介绍,打印罚单之前,交警已经将违法信息记录在违法人的名下。违法人须在15天之内,凭罚单到农业银行窗口缴纳罚款。逾期的,将会被收取滞纳金,但滞纳金最高不会超过罚款金额。而若是不处理,将和机动车违法未处理一样,违法人将无法报考驾照、办理驾照年审,名下有机动车的,无法办理年检、过户等。 严查行人电动车违法已常态化 对于严查行人、电动车违法,在昨日接受采访时,不少市民叫好,并希望交警部门能持续开展。对此,福州交警支队有关人士介绍,目前,行人和电动车违法已成为道路拥堵和事故的重要原因,市民反映强烈,已被纳入交警常态化工作。 该人士说,随着现代化科技手段的应用,针对机动车违法,福州交警已实现了“非现场”查处,依靠电子警察整治,解放了大量警力。为此,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法整治,已成为路面交警的工作重点,将长期、持续进行。 电动自行车、行人“十不准” 1.不准闯红灯、不按道、闯禁行; 2.不准违反规定载人; 3.不准驾驶加装、改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 4.不准无牌上路或未悬挂、未按规定悬挂号牌; 5.不准使用伪造、变造号牌和行驶证; 6.不准改变电动自行车外形或已登记的技术数据; 7.不准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 8.不准使用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营运; 9.行人不准闯红灯或过街不走人行横道; 10.行人不准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曝光台 (法律人士介绍,依据宪法和法律,舆论监督是媒体的权利,也是媒体的法定职责。公民如果在公共场所实施了某行为,媒体出于公益目的对此进行报道,不侵犯公民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在司法实践中,媒体曝光公民陋行,刊发公民照片,有两个免责抗辩事由:一是这些行为发生在公共场合,二是媒体曝光出于公益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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