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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上午,永泰县清违办、国土、城管、司法、城峰镇政府等单位组成500余人的执法队伍,对城峰镇太原村203省道旁两处占地新建一层框架结构已封顶违建予以依法强制拆除,共拆除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腾出土地面积400平方米。对未能如期完成拆除工作的或工作不力、滞后的乡镇、部门及人员,将依据《永泰县“两违”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追究实施意见》等予以问责。
太原村违建被依法拆除。 福州晚报11月5日讯(记者 徐文宇 文/摄影)11月4日上午,永泰县清违办、国土、城管、司法、城峰镇政府等单位组成500余人的执法队伍,对城峰镇太原村203省道旁两处占地新建一层框架结构已封顶违建予以依法强制拆除,共拆除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腾出土地面积400平方米。 永泰县以此次省、市部署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全面吹响冲锋号角,要求乡镇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厘清所有新增“两违”,尤其是7月1日以来产生的新增“两违”,在法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的,着手制定拆除方案,明确拆除时间,在既定时间如期完成拆除工作。对未能如期完成拆除工作的或工作不力、滞后的乡镇、部门及人员,将依据《永泰县“两违”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追究实施意见》等予以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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