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福州将实行PPP项目损益分担机制 加强防控和保障

2016-10-24 07:50:59 柯竞 朱毓松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福州日报10月24日讯(记者 柯竞 朱毓松)日前,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PPP工作协调机制,强化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PPP项目风险防控和质量保障。其中明确,项目损益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理分担。

《管理办法》指出,PPP项目由政府或社会资本发起,以政府发起为主。市财政局根据项目属性、主体、客体及程序合规性等条件,对申报项目做识别筛查,通过的项目纳入PPP项目储备库,并实施动态管理。PPP项目合作年限(不含建设期)原则上不少于10年,不高于30年,经营性及准经营性项目一般15年~25年,非经营性项目一般10年~15年。

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提升效率、优化管理、控制成本等方式实现收益最大化。同时通过完善政府付费和补贴,优化定价调价机制,确保项目可持续运营。此外,项目实行损益分担机制。依据合同约定,对超出社会资本合理收益的部分,政府与社会资本应合理分享,出现亏损的部分,政府与社会资本应依约合理分摊。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