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9月20日(记者 李希文 连法宣)一男子采取“狸猫换太子”的伎俩,用假烟换真烟,数次盗窃得手。日前,连江法院依法宣判该男子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向某,于今年3月的一天,分别在连江县某乡镇多家食杂店,以购买香烟和高档酒的名义,采用假香烟掉包真香烟的方式,盗得一条软中华香烟。第五次作案时,其被发现并抓获。经有关单位鉴定,被盗五条香烟价格共计人民币3500元。 连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伪劣卷烟掉包真烟的方式,多次窃取他人财物价值达人民币350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向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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