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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出台在一线考察干部工作实施细则:实绩说了算

2016-09-08 09:45:00 郭立锋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福州日报9月8日讯(记者 郭立锋 通讯员 高维 黄焕)6日,长乐召开市委常委会,迅速贯彻落实《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强化在一线考察干部工作的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研究通过了《中共长乐市委组织部关于强化在一线考察干部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对考察内容、方式和结果应用等方面予以细化。

实施细则提出,对一线干部,重点考察是否“忠诚、干净、担当”,凡对党不忠诚的、不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予以“一票否决”,对关键时刻敢于挺身而出、迎难而上、干出实绩的,在平凡岗位默默奉献、干出不平凡业绩的,予以表彰嘉奖。

实施细则明确,将通过收集“责任清单”、掌握“问题清单”及核实“成绩单”等办法,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相关情况,建立一线干部实绩档案,实绩档案内容包括干部一线实践报名登记表、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成绩单、一线工作纪实表、一线实践鉴定表、考察材料等,并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等次评定意见。长乐市委将重视考察结果的运用,把它作为干部培养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实施细则进一步树立了干部能力在一线培养、实绩在一线考核、用人在一线选拔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实施细则,干部考察内容包括正向考察、负向考察及其他需要了解的内容。

实施细则在干部“能上能下”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对在一线工作表现优秀的干部,优先使用;对不服从组织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日常表现较差的,调整出后备干部名单;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庸懒散拖、工作进度缓慢的,视情予以提醒函询、诫勉谈话、效能问责;对不敢担当、问题久拖不决,矛盾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影响的,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

长乐市委常委会还审议通过了《中共长乐市委组织部关于在百日攻坚行动一线考察干部的推进措施》,并成立百日攻坚行动专项考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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