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报8月11日讯(记者 许含宇)记者昨日获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五部门联合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明确了从今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将执行“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的规定,并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 据了解,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2014级、2015级在校生顶岗实习时间仍为1年。职业院校医药卫生类、教育类等特殊专业学生的顶岗实习时间仍按原有规定安排。技工院校某些专业确需延长顶岗实习时间的,应报人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今后,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要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学生实习全过程跟踪监管与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保险、信息通报等规章,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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