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州>城建> 正文

榕推进供排水设施、住房重建和灾毁耕地复垦工作

2016-08-08 07:51:24柯竞来源:福州日报责任编辑:李霖我来说两句

榕推进供排水设施、住房重建和灾毁耕地复垦工作

农村重建户列入造福工程补助范围

福州日报8月8日讯(记者柯竞)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福州市供排水设施灾后修复重建实施方案》《福州市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福州市灾毁耕地复垦实施方案》,就灾区供排水设施、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和灾毁耕地复垦工作出台了相应政策措施。

根据实施方案,在保障应急供排水的基础上,6个月内修复重建闽清县、永泰县市政供排水设施(含地下空间积水抽排),并做好居民自备水井清淤、消毒工作;对灾后修复重建项目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给予减免;受灾的供排水设施应急抢修和修复重建项目所需资金,由财政部门从宜居环境和农村家园清洁行动专项资金中给予补助。

实施方案明确,受“尼伯特”台风灾害影响的重建户,在2017年元旦前基本完成重建,春节前全面搬入新居。省政府对一般重建户给予每户2万元补助,对贫困重建户给予每户2.5万元补助;市政府对一般重建户配套给予每户2.5万元补助,对贫困重建户配套给予每户3万元补助;县政府也要安排补助资金。对受地质灾害威胁居民搬迁集中重建和受灾倒损房易地集中重建户,省政府给予每户1万元补助。国土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所有农村重建户全部列入造福工程补助范围,一般户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补助建房资金,国定、省定贫困户按造福工程相应政策执行。

实施方案提出,可自行复耕的灾毁耕地,所在地政府应组织群众3个月内完成复耕;需采取工程措施进行复垦的灾毁耕地,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复垦。要宜修尽修,灾毁耕地具备复耕复垦条件的,均须实施修复保护。要因地制宜,分类采取措施,把农田道路、田间灌排工程建设和土壤改良等作为修复保护重点内容。复垦项目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加快工程进度,确保灾毁耕地复垦工程在4个月内完成。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