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建 > 正文

福州西洪路拓宽 园林建议保留大树做分车带

2016-07-29 08:12:48 石磊磊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西洪路东段,榕树种在水泥箱里长不大,这段路酷热难耐

  西洪路东段,榕树种在水泥箱里长不大,这段路酷热难耐

西洪路东段,种在水泥箱里的榕树已十年,还是小树

  西洪路东段,种在水泥箱里的榕树已十年,还是小树

西洪路西段,绿荫夹道,市民希望道路拓宽时,能留做分车带

  西洪路西段,绿荫夹道,市民希望道路拓宽时,能留做分车带

东南网7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石磊磊/文 林丹/图 实习生魏媛)榕树是福州的市树,炎炎夏日,一棵10年的榕树绿荫,能给数十位市民带来凉爽。然而,福州西洪路西门至西二环路段,百余棵榕树都种植在水泥花箱中,这些已种植10年的榕树,树干还没有胳膊粗,作为行道树,没有树冠,成为“盆景”,整条路成了热岛。

这样的绿化方式是2005年实施的,当时西洪路拓宽,行道树回植时,园林部门发现,在密集的地下管网处,竟无法继续种植行道树。今年11月,西洪路大部分路段将进行拓宽改造,不少市民建议,规划、建设、市政、园林等多个部门,应吸取教训,别让西洪路的林荫道,成为市区绿化的“伤疤”。

行道树没下地,十年不成荫

“西洪路西门到西二环路,这段路约1公里,很多榕树都是种在水泥箱里,好几年了,树都没有长大,因为没有树荫,行人经过这边都非常热。”昨日,市民谢先生致电海都报热线95060,他建议园林部门改变绿化方式,把行道树直接种到泥土里。

昨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在西洪路永辉超市附近,两排几十棵的小叶榕,被种植在水泥箱内。水泥箱的油漆经过多年的雨水冲刷,脱落大半,花箱里还有一些生活垃圾。在这两排孱弱的小叶榕身上,还挂着路灯、搭着电线。据记者估算,水泥花箱的面积有1平方米左右,大部分小叶榕的胸径不足10厘米。

附近居民王女士说,花箱面积不大,榕树营养不足:“榕树都是种在土里的,就西洪路种在花箱里。这哪是种树,就是在养盆景,有的还成了垃圾箱。”

西洪路全长超3公里,以西二环划分,东段为西门至二环路,西段为二环路至金牛山公园。东段花箱种榕树的路段约700米。西段2公里多的路段,同样种的是小叶榕,但因为下地了,小叶榕枝繁叶茂,树冠在空中相连,和东段形成强烈反差。

管网不留空间,将成绿化荒漠

对于西洪路东段,园林专家告诉记者,这是2005年西洪路拓宽工程导致的。

“当时规划部门只要两侧各少占1米的路面,原生的大树就能保留,但建设部门要求移树。移树后回植,发现地下管网密布,没有给行道树留空间。最后,科研院的专家想了这个办法,在水泥花箱中种植榕树,但效果不好。”园林专家说,按照常理,小叶榕种植10年后,至少能达到20厘米的胸径,但西洪路东段无奈花箱种树,成为城市绿化的一道“伤疤”。

今年11月,西洪路道路改造工程将启动,此次项目路线长2481.381米,规划红线宽18米,双向四车道。这意味着,西洪路又要经过新一轮移树。目前西洪路西段都是双向两车道,如果变成四车道,很可能要双向拓宽,这意味着很多小叶榕要被移走。

记者从市园林局的审批部门了解到,项目业主单位——鼓楼区建设局提供的一份方案,因为涉及移树较多,目前还在优化,正式的移树方案还没有递交到审批窗口。

鼓楼区园林局方面透露,建设部门已经向园林部门咨询了意见,园林部门的建议是少移树。

市民声音 道路拓宽护绿,可参照梅峰支路

对于西洪路将来的改造,不少市民也谈了自己的想法。

家住西洪路附近的蒋先生说,西洪路是不少外地游客从二环进入西湖公园的必经之路,这条路绿化的好坏代表了福州的绿化水平:“大树种在花箱的做法是无奈之举,但事实证明效果不理想。相关部门还是要去发掘路段上的绿化空间,让大树下地,给市民一条真正的榕树林荫道。”

退休干部林先生建议,在道路改造设计时,要给绿化留足空间:“在国内很多城市,绿化和道路改造是不冲突的,因为他们已经开始普及共同沟,为市政管线和植物生长都留足了空间。”

在城建部门工作的李先生说,西洪路东段绿化的状况是规划问题,市区也有保留大树的成功案例,“按照规划,改造后,西洪路四车道有18米的宽度,这足以设计出两条绿化分车带。之前在梅峰支路拓宽时,保留了一排香樟树,作为分车带的乔木。又比如铜盘路,保留了近百棵高山榕,同样作为分车带的大树。西洪路西段在拓宽后,也可以参照这样的方法设计,尽量少移树,留住城市绿荫”。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