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社会> 正文

榕一小区保安与女子起冲突 警方:与男子坠楼有关

2016-07-18 08:14:28朱敏敏 肖春道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晨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肖春道)昨日,福州陈女士报料称,晋安区东二环一小区,一名女子找保安理论事情,后来双方起了冲突,上演了一场“全武行”。对此,小区物业则称,是女子闹事打保安,当事保安只是抓住女子的手禁止其再出手。岳峰派出所昨称,事情与前阵子一名男子坠楼有关。

一家店铺的店员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昨天上午11时许,“4名保安模样的壮汉,将一名30多岁的女子抬起,丢了出来,吓得我捂住眼睛不敢往下看。”

事后她得知,那名30多岁的女子是前阵子在小区11号楼坠亡的装修工的家属,昨日上午,女子带着4个年幼的孩子找保安理论赔偿事宜未果,后双方起了争执。以上说法尚未得到警方的证实。

昨日下午,自称是小区物业处陈经理的男子告诉记者,6月中下旬,一名30多岁的江西男子,在未经出入登记的情况下,混进小区后,从20楼左右的位置坠亡。“昨天上午,男子家属又到物业闹事,还打劝她的保安,当事的保安有抓住女子的手,禁止她再出手。”

昨晚,岳峰派出所回应,上个月男子在该小区坠亡后,家属一直说是凶杀案,但警方提出尸检,家属又不同意。目前,案件还在调查中。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